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介绍:肖艳红

 

肖艳红,女,副教授。1986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,获哲学学士学位。1986年7月—1991年9月就职于贵州民族学院政治学系。1991年9月—1994年4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,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。1994年5月—1995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司法局。1995年9月至今就职于贵州大学法学院。无任何社会兼职。

主要研究方向:法律逻辑学,犯罪学
主要科研成果:
1.参编《贵州省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》,贵州人民教育出版社,2003年。
2.《道德教育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》,载《理论导报》2003年第3期。
3.《良性互动的亲子关系与青少年犯罪预防》,载《甘肃理论学刊》2000年第6期.
4.《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》,载《贵州民族学院学报》2007年第6期。
5.《罪刑法定原则之诠释与解读》,载《贵州社会科学》,2006年第期。
6.《对涂尔干有关犯罪问题几个观点的社会学解读》,载《法治知行》第1期.人民法院出版社,2011年。

新闻来源: https://www.chinakaoyan.com/info/article/id/175209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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