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介绍:胡卫
胡卫,男,1978年11月23日生,汉族,贵州毕节人。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访问学者。现任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民商法硕士生导师、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。研究方向:民法总论与民法解释学、合同法、环境法与民法交叉问题。主讲《债与合同法》、《债权法原理》(民商法研究生),《合同法实务》(法律硕士),《经济法实务》(MBA)。
主要社会兼职:兼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,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,贵州省矿产资源法学会副会长、贵州省金融法学会副会长,长期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、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、国电贵州煤业投资有限公司、贵州科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、贵州省林业厅等大型企业和机关法律顾问。长期从事企业收购、兼并重组、破产清算等非诉讼法律事务。著有《合同法论》(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)、《物权法视域下矿业权的权利构造与制度重塑研究》(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);合著《商法学》、《商法原理》等三部。在《法学论坛》、《政法论丛》等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二十余篇,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。
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《物权法视域下矿业权的权利构造与制度重塑研究》、《生态环境损害中修复责任的构造研究》两项。主持贵州省教育厅、贵州省法学会、贵州省学位办、贵州大学等单位研究课题十四项。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《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》的研究。
新闻来源: https://www.chinakaoyan.com/info/article/id/175223.shtml
声明: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致信kaoyan1365@126.com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
最新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