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:崔玲玲

 

西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崔玲玲介绍如下:

姓名:崔玲玲  

性别:女  

民族:汉

部门:法学院  

籍贯: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  

职称/职务: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,硕士研究生导师

研究方向: 民事诉讼法学,司法制度,律师法学
 
基本信息:

崔玲玲,西北大学法学院教师,讲师,硕士研究生导师

一、教育背景:

2002年9月——2006年7月      西北政法学院,法学学士

2006年9月——2009年7月      西北政法大学,诉讼法学硕士

2009年9月——2012年7月      西南政法大学,诉讼法学博士

二、工作经历:

2012年7月至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北大学法学院

三、研究领域:

民事诉讼法学,司法制度,律师法学

四、科研成果:

(一)科研项目:

1.“‘一带一路’背景下陕西省仲裁的公信力与竞争力提升研究”(2018Z173),陕西省社科联合会项目,主持人

2.“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利益保护体系研究”(CLS(2013)206),2013年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,主持人

3.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构建”(13SFB5023),2013年司法部“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”项目,主持人

4.“民事司法改革中新型诉讼设置研究”(16JK1729),陕西省教育厅项目,主持人

5.“第三人撤销之诉”(13NW12),2013年西北大学社科项目,主持人

(二)论文:

1.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外部运行环境优化分析”,载《法律科学》,2017年第5期,该文被《人大复印材料(诉讼制度·司法制度卷)》2018年第4期全文转载

2.“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利益保护之法理探析”,载《西北大学学报(哲社版)》2016年第4期

3.“案外人异议之诉与确权诉讼之先后诉关系——以所有权为例”,载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》2017年第3期

4.“2014年西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比较研究”,载姚慧琴等主编:《西部蓝皮书: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5》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15年9月

5.“法院的观念与立场——‘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的作用、功能和社会需求’调研法院报告”,载刘丹冰主编:《2013中国西部法治发展报告——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之作用、功能与社会需求的调研》,法律出版社,2013年11月

6.“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利益保护体系”,载《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成果要报汇编(2015年卷)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,2015年7月

7.“第三人的诉权:参诉权、撤销权和异议权”,载《重庆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17年第12期

8.“诉的类型新论——对传统诉的类型理论的扬弃”,《河北法学》2013年第1期

9.“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利益保护系统论——以诉为中心”,载《河北法学》2012年第3期

10.“司法中心主义理念下的多样性纠纷解决机制”,载《天府新论》2011年第6期

11.“‘互联网+法律诊所’运行模式探析”,载《广西师范学院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,2018年第1期

12.“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程序保障”,载《安阳师范学院学报》,2016年第4期

13.“论我国群体性纠纷诉讼解决的配套机制”,载《重庆理工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,2011年第6期 

14.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事由——与再审之诉的事由比较”,载《社科纵横》,2011年第9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5.“心证比例认定理论研究”,载《理论界》2012年第1期

16.“试论诉讼保险制度的尝试性引进”,载《理论界》2012年第2期

五、荣誉奖励

1.荣获2017-2018年度西北大学“优秀教师”称号

2.荣获2016年西北大学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

3.2015年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三等奖指导教师奖

4.2016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二等奖指导教师奖

5.2017年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二等奖指导教师奖

6.2018年第六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一等奖指导教师奖

7.2014年“天伦杯”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三等奖指导教师奖

8.2015年“天伦杯”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二等奖指导教师奖

9.2017年“天伦杯”模拟法庭竞赛最佳文书奖指导教师奖

10.2018年“天伦杯”模拟法庭竞赛团体二等奖、最佳文书奖指导教师奖

六、社会工作

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,常年代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,擅长民事合同纠纷、侵权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、金融保险纠纷等诉讼案件,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。

新闻来源: https://www.chinakaoyan.com/info/article/id/273895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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